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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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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沙湖之声 于 2006-01-05 01:59:4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建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政治文明建设也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以人为本”体现着社会对人的尊重、对道德和法律的尊重;“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已经被各级政府所普遍接受。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行政改革的继续,工商部门担负的职能因为有些行政部门利益逐渐被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中,工商部门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者日益重要的地位。
通过2000年的体制改革和官办脱钩,工商部门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职能逐步向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转型。
当然,工商部门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下,仍然存在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
一、建议取消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管理费”
目前的工商管理费收取的对象是个体工商业户,而作为有着一定实力的法人则不需要交纳该项费用,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岐视政策的执行,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损坏了工商的形象,耗去了基层大部分的精力,使得工商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国家应如取消农业税一样尽快取消工商管理费,以充分体现个体工商业户在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平等地位。

其实,作为个体工商业户,一般经营规模较小,绝大多数处于养家糊口的阶段,在社会中一般处于弱势群体,在收费的合法性都受到百姓质疑的情况下收取他们的管理费,往往容易引起对抗性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个体工商业户如果月营业额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就连被老百姓说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都不需要缴纳了,这一措施在为千千万万个体户减轻负担的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是政府和个体经营者双赢的举措。而个体工商业户还要按照不低的比例上缴工商行政管理费,不知道国家有关部门是如何考虑的,征收税款和收取管理费,哪一样更能让百姓接受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更主要的是,由于工商部门目前主要职能是监管市场经济秩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还要收取管理费,导致执法和收费两难的情况发生。

二、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职能应该予以分离。
一些具有较先进管理理念的国家,企业是不需要到工商注册、审批、登记的,有的可以在商会注册,有的是在法院或省级长官办公室申请注册。而我国实行的是普遍登记制度,不论你是限制性发展行业、需要有严格准入标准的特种行业还是个体工商业户,都要进行注册登记。另一方面这种普遍准入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劳动和创业的自由,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大多数国家只需要拿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备案就可以了。

我国目前实行的工商、税务两套登记系统,一方面加大了工商系统自身的工作量,又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扩大了收费的需求,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循环。而且也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人为增加了条件。

因此,我建议将工商登记注册与税务登记合并。撤销税务登记和机构代码证等相关登记。树立营业执照的权威,使得营业执照成为企业的国际通行证


三、减少与其他部门重叠的职能,加强市场监管,有效整合行政资源。

职责的重叠,是导致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一大根源,有利益的事情大家抢着去管,没有利益的事情又相互推诿,这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其他部门职责重叠的最多,而这些部门却一般都有着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而这些法律法规又授予了工商部门执法的权限,造成了相关部门与工商部门都管都不管的局面。
因此,既然工商部门是监管市场经济的主要力量,国家应该明确法律法规的主要执法单位。
特别是目前,我国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职责实行的是分段管理办法,即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我认为应该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执法职能划归工商部门,因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论从执法性质还是执法领域基本一致。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即从事市场监管又担负着质量和技术的认定,就像2000年前工商部门即管理市场又建设市场一样。使得质检系统执法和质量认定的权威和有效性不能得到普遍的认可。而且质检部门的检验和认定的过程中,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使得增加了企业负担。比如:一个企业的QS认定需要花上1~3万元;一个ISO的认定本来是其他机构的事情,而质检部门却还要收取好几千的费用;有些质检部门做不了的检验就拿到社会检验机构去检验本来几百元的检验费而质检部门却收取几千元。而且有的质检部门因为企业要认定,就弱化了该企业的监管,甚至为不达标的企业发放认定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这几年的案例也很多。因此质量技术检验和认定职能,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应该市场化、社会化,从质检系统剥离。而目前的事业机构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工商部门从事市场监管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统管理方法,并不断加强。而质检系统因为担负着太多的检验、认定、监管职能而顾此薄彼。造成目前工商部门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却因质检部门不能有效杜绝生产领域的制假售假而使得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保证。
而因为人民群众大多不太清楚执法部门得分工,只知道12315,不知道12365,只知道工商管理假冒伪劣,却不知道质检部门也在管,造成许多群众在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时都认为是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

我国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商管理部门要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而国务院又把此项职能分开,造成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职能重叠。


四、其他
不能因为工商机关有收费的职能,就说工商局就是收费局,这种说法是一种低级庸俗的认识.
工商局是一个管理机关,是管理"市场"的机关,收费也是一种管理手段,比如:收税,收土地资源费,收环保污染费,收身份证工本费,收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费......
工商部门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加上会费只需100元左右,
办理《卫生许可证》要300多元,还不包括餐具检验费;
质检部门办理QS认证要1万多、锅炉检验1000多、地磅检验2000多、机构代码证要150元;
药检部门办理《药品零售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等哪个不是成百上千?
卫生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许可证》光要你买的资料就是几百元;
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等等很多,这些都是国家赋予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手段,不能因为有收费就说这些都是收费局.工商机关的收费也是国家赋予的一项管理智能,工商规费的收缴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工商职能的一部分.

工商机关还有其他管理职能,比如:打假,企业登记,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管理,合同管理......等等很多,工商的业务法规有几十部,肩负的职责有很多,而全国只有30万工商执法干警,工商部门是一支急需加强的队伍.

工商执法的效能问题,是工商机关一直以来的难点问题,症结在于国家立法致后,执法手段软弱,强制措施无力,执法装备不足.试想:制假才是售假的源头、而制假归质检部门管理。 制假的源头是人,工商机关无权控制制假人,打假何时才能打完?类似的问题有很多,工商执法是只有职责而无职能,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就象一只捕鼠的猫,这只猫却没有锋利的爪和牙,这只猫能捕到老鼠吗?能干好工作吗?

这样的工作谁能干的好?你们谁能干好?

前面提到企业登记民间化问题,这个问题就象前几年的一个话题"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不是所有的国外的东西就一定是好东西,就算是好东西也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比如选举制度,在中国选一个村官,就可以搞成一团糟,就可以出现贿选,打架,暗算,报复,腐败......等等等等.一句话,企业登记民间化不适合中国国情.补充一点,现在有很多国家已经效仿中国政府这一企业管理制度.
最后一点,不要偏见工商.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一些机构必然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被淘汰或被重新组合。我们期望政府管理经济的部门越来越少,管理方式越来越人性化、科学化,让共和国的纳税人在宽松的环境下快速成长,让中国的企业迅速做大做强,让中国快速强大。


台長: 民告官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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