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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8 16:17:07| 人氣3,8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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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不留言回應

有人說「所謂自由乃不妨礙別人的自由。」

猶記得自小學三年級開始,就聽無數師長說過類似的話。不知你何時開始聽過?不知你是否同意這句話?

我不僅曾經舉雙手同意,還多次引用過。現在想想,當年真是無知,怎麼會毫無思辨就輕易接受、恣意引用一種不知所云的說法!

你還有印象嗎?大三思想課,江澄祥老師曾經解析過這句話:

「有人說『所謂自由,以不妨礙他人之自由為前提。』這句話我相信你們耳熟能詳,人人會背。問題是,你們思考過沒有,何謂妨礙?張佛泉教授寫過一本書,叫《自由與人權》,裡面把自由分為自由一與自由二,也就是有形的自由跟無形的自由。好,聽起來很簡單,好像分得很清楚。真的嗎?假如今天我走路,擋到一個人的去路,那就是妨礙到他的有形自由。這沒問題。那假如我在自己家裡的陽台,上身打赤膊,請問,我有沒有在家打赤膊的自由?如果住在對面的鄰居看到,他覺得有礙觀瞻,看起來很不舒服,試問這樣是不是妨礙了他的無形自由?再例如,今天我開車,速度很快,在快撞到你的時候突然踩煞車,事實上沒有撞到你,也就是沒有妨礙你的有形自由。可是你因而受到驚嚇,你的無形自由是不是受到妨礙?你贊成法律對無形自由的妨礙加以處罰嗎?……」

    我想,我不要引太多,當初老師沒有給最後的答案,他要我們繼續思考下去。

今天,當我看到有人寫文章還在不加思辨的引用「所謂自由乃不妨礙別人的自由。」你問,我為何不留言回應?你說,我還能給他什麼回應?印份當年的課堂筆記給他嗎?還是請他把文章砍掉,好好把江老師那本《理論邏輯》念通,暫時不要再撰文丟人現眼!

這人又說「民主難道就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首先,對於這種問號與驚嘆號連用法我不甚贊同,畢竟,標點符號之使用是在輔助人更加清楚所欲表達之情緒,而非混淆。問號是表疑問,驚嘆號是表驚訝,兩者是有區分的,連用表面上好像表示兩種情緒都有,但實際上是造成混淆,既是論說文,就該明確的表達其立場才是。

其次,說這句話的人腦筋不清楚,邏輯有問題。他似乎把「民主」當作是與「自由」可以相替換的名詞在使用。他的原意應該是要說「自由難道就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因為他後面說:「發表言論當然沒錯,但學習尊重才是一個立足於社會的大人應有的基本內涵,現代人大多標榜自我,並不容易站在別的角度去欣賞或品嚐不同於己的作品或風格。」

很顯然不是把「自由」誤輸入成「民主」,所以,應該是認知錯誤所致。若就「辯證邏輯」的角度而言,「現代人大多標榜自我,並不容易站在別的角度去欣賞或品嚐不同於己的作品或風格。」那說出此言的人,自己是否也是因為不容易站在別的角度去欣賞或品嚐不同於己的作品或風格,所以無法忍受他人對其作品的批評呢?

他最後又說:「既然來欣賞別人的文章,不妨以開闊視野的角度來切入,覺得有受用可以加以探討,不受用就當作用另一種不曾思考過的方式思考即可,何須如此爭執?」

這真是所謂的「無的放矢」,誰說來看文章就一定是來「欣賞」的?推論必須依據前提,前提既然不能確立,後面的推論可說是毫無依據,結論更是沒有意義!

再說,「不受用就當作用另一種不曾思考過的方式思考即可」,這句話也講不通,有點倒果為因。就是因為思考分辨過,所以才覺得不受用,所以才會提出批判。如果未經思考分辨,就憑直覺的好惡覺得不受用,那是態度上的主觀,不是客觀討論的態度。

總而言之、我不想把時間花在回應一個腦筋不清楚的人寫的文章。所以,我不在他的文章底下留言回應。不過,既然你問了,我只好寫在這裡回應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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