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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0 15:48:59| 人氣3,05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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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我們與惡的距離】一、二集

2016年的【幸福不二家】,三年沒追台劇了,直到上週日公視首播的【我們與惡的距離】。

「無差別殺人事件」、「廢死爭議」、「思覺失調症」、「精神病患標籤化」等,一一逼進眼前、鑽進腦中,讓人在觀看及觀後思考原本對上述議題的看法和立場。

「無差別殺人事件」讓我想到2014521日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當時我在捷運東門站附近的辦公室,看到網路即時新聞後,趕緊轉傳幾位捷運通勤的朋友。事件過後,捷運見警率提升,乘客改將背包前揹、帶長傘、閉目養神比例變少、關注對其他乘客舉動等情況,就我印象所及,至少持續了好幾個月,可見人心惶惶。東海大學的公開聲明「溫暖」、「承擔」,沒有令我這畢業多年的校友失望。

「無差別殺人事件」造成的社會恐慌可見一斑,更別說是對受害者家屬所造成的陰影了。劇中因「李曉明無差別殺人事件」失去兒子的父母劉昭國與宋喬安由溫昇豪與賈靜雯分飾劉昭國認為人生要向前走,但也想知道事件真相;宋喬安則因為喪子之痛,與同事的關係轉為冷漠疏離。

「廢死爭議」牽涉到「人權」議題,回想起研究所時期讀書會中,江澄祥教授談邏輯上的「絕對與相對問題」:

生命的起源是絕對的,因為是與生俱來的;生命的保障是相對的,因為是後天社會法律契約保障的。人權是絕對的,談人權似乎只能談生命權,亦即從生命的起源來談。

生命權可以是人權,因為不是父母給的。父母提供精、卵細胞,細胞只是物質;精、卵細胞結合後一段時間產生「生命」,因此不可以剝奪人的生命。例:廢除死刑、反墮胎。然而,如果把生命權講成絕對的,在我們國家會有弊病,因為生活不好。就保障來說,都應該是用相對保障的。例:新聞自由的限制。

所謂的相對保障指的是後天社會法律契約保障,就這牽涉到法律訂定的問題,江教授說:

民主國家的法律是多數人或其代表所訂定,代表多數利益。若違反社會多數之公益,則可以加以限制。例: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若為社會公益則可以限制;但不能因為政治原因(統治者的利益)限制之。

既然是以法律加以限制,那麼,法律的本質跟功能是什麼?與道德、教育的關係是什麼?延伸的子題相當複雜,江教授說:

其一、法律本身到底代表什麼?若法律代表正義,那正義到底是什麼?絕對正義還是相對正義?

其二、法律的功能是什麼?是做為一種標準?還是做為一種限制?是旨在制裁壞人?還是保護無辜的人?

其三、法律與道德、教育的關係是什麼?假如可以預測某人一定會犯罪,則法律該當如何?死刑的作用是什麼?是為了報復?還是正義?或是社會效益(利害考量)?該不該廢除死刑?

林林總總抄了一堆讀書會的筆記,只是要表明,所謂以人權為由來支持廢死,並不是一個完整的推論。而該不該主張廢死,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釐清。就像律師王赦吳慷仁飾在李曉明死刑定讞後,仍鍥而不捨的追尋犯罪動機。

對「思覺失調症」的初次認識,來自2016328日的內湖隨機殺人事件,高等法院以兇嫌患有「思覺失調症」、影響判斷能力為由,依據〈兩公約施行法〉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犯罪,不得處死刑之限制,判處無期徒刑。

查維基百科,思覺失調症的常見症狀包括妄想、思維障礙、幻聽、社交功能障礙、抑鬱等等,這些,在應思聰林哲熹飾身上充份表現出來。在他被警方押解進警車,王赦衝過去保障他的法律權益時,我突然想起電影【狂徒】中,林哲熹和吳慷仁的對峙關係,期待他們在此劇有精彩的對戲。

「精神病患標籤化」在生活經驗上並不陌生,主因還是在對精神疾病的不了解。大學學弟因躁鬱症發病,衝上熱音社表演舞台砸場,消息傳出後引發班上同學的恐慌,記得他的同學問我:「學長,他『這樣』還繼續來學校,萬一攻擊人,不是很危險嗎?」似乎覺得將其「隔絕」才是安全的處置方式。而劇中社區居民抗議康復之家的設立,亦反映出對精神疾病患者的莫名恐懼。「患者會被污名還不都是你們這些媒體造成的,媒體這樣一搞,明天什麼家屬病人、社區鄰居通通都把他們沒什麼問題的病人,送去強制住院了啦。」這是精神科醫生林一駿施名帥飾上品味新聞台談疑似挾持事件的回應,點出了大眾媒體的教育功能與傳播效果。

在這兩集的演出中,我對李大芝陳妤飾的同情多過劉、宋夫婦二人,或許是在事件中,李大芝是受無辜牽連的一方,頹廢兩年,甚至要改名過日子;也或許是在職場上,李大芝是相對宋喬安弱勢的一方,職場菜鳥但能力不凡,想要表現卻又怕上司發現她真實的身分。劇情的刻意安排,讓觀眾得以站在加害者家屬的立場「換位思考」,有時候,加害者家屬和受害者家屬的「無辜」並無二致,但卻必須理所當然的承擔社會壓力。

「兒子殺人,父母道歉!」似乎天經地義,李曉明的父母檢場、謝瓊煖分飾欲向死者靈前致意時卻卻步,檢場那聲聲「我做不到!」表現出加害人家屬心力交瘁的一面,亦讓我們習於「連坐問責」的思維,有了反思的空間:一個人,除了自己,還應該為誰負責?負責到什麼程度?這不僅僅是法律規定,而是牽涉到整個文化價值觀。

搶即時、抽新聞、置入性廣告、SNG現場連線,在分秒必爭的新聞業天天上演,零碎的資訊片段,如何拼組真相的全貌?〈媒體素養教育政策白皮書〉自200210月公布至今逾十六年,國人的媒體識讀能力提升多少?除了官方的推動外,個人又做了哪些努力?

以上是看了【我們與惡的距離】一、二集的主要感想,期待明天3/31播出的三、四集。

 

【圖:金門電視轉播站】

台長: 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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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的台劇一直評價都很不錯呢,最近找時間也要來追這部啦~
2019-04-11 03:26:38
版主回應
這部算引發滿多討論的,牽涉很多爭議性的議題,編劇的心臟滿大顆的^^
2019-04-11 16:37:0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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