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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1 20:59:12| 人氣1,30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淺談】一切「正義/正直」,從「不隱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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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正義」如要實現,第一個要件是「不隱瞞」。

台灣目前藍綠對族群問題的認知,有意識形態上的分歧。

藍營認為族群應該和諧,不應該為了政治目的炒作族群衝突。這也是馬英九之所以能勝選的重要理由之一,因為過去八年內,綠營基層炒作族群問題的情緒語言過度激昂,已引起都會中產階級反感之故。

但看在綠營立場想,之所以要談族群,是因為台灣的族群間仍然不平等,外省族群仍然佔據黨政軍龐大資源,而其他三大族群的權力資源明顯比外省族群少,其中原住民又是最弱勢的族群。此外,國民黨過往統治期間,族群仇恨的歷史尚未獲得充分揭露,藍營國會阻撓立法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之外,最嚴重的是對於二二八、白色恐怖等重要史料,始終無法充分揭露。其中不少可能早已被人惡意銷毀。這就會導致這些歷史事件的責任無法被釐清。轉型正義遭到傷害。

從人性的直覺來講,凡是被「隱瞞」的事情,一定是「見不得人」的,因此也一定會影響到真相的公平正義。這道理非常淺顯易懂。

然而,「隱瞞」與「隱私」之間如何界定?後者是現代人基本人權之一,前者卻不是。其實,界線非常明確。

也就是說,

「正義」的定義是:
正直與道義。也就是“做正當的事”。也就是人類生活在世界上,所應該具備的基本道德價值。不論對個人或群體都適用。

「隱瞞」的定義是:
不論真相是什麼,凡是“可能”危及他人權益的,只要刻意被遮住不表,就是隱瞞。而這種隱瞞往往就是造惡的前奏。

例如有些男女交往,或已經結婚的夫妻,其中一方接手機時說話曖昧,另一半於是追問打電話者是誰,卻遭到「這是我個人隱私,跟你無關」為理由,拒絕公布。這種情況,九成以上的機率,是企圖搞外遇。不論這種企圖是自己能察覺到的企圖或只是下意識的企圖,都算是惡意的企圖。﹝當然實際情況也許比這複雜,此處所言僅是一個大致的狀態﹞
 
「隱私」的定義是:
不論真相是什麼,凡是“不可能”危及他人權益的,人都有權利可以遮住不表。此時,因為不可能影響他人,所以也不算造惡。

例如:小孩子收到朋友來信,被父母未經小孩同意就拆開來看,這就有侵犯小孩隱私權的嫌疑。縱使父母是為了子女好,但因為小孩信中的內容應該頂多是些情情愛愛之類的,不太可能影響到他人的權益,所以父母的強制拆信,對小孩來說,難免覺得權益受損。

日前白色恐怖時期的安康接待室,史料散落滿地,卻無人聞問。然後就傳出相關主管單位有意銷毀「過期」檔案,引起輿論嚴厲批判!

如果相關主管單位依據不周延的法律所要進行的動作,是馬政府所授意的話,那表示馬政府高層確實有意銷毀相關史料,這就變成了「隱瞞」,無論其理由為何,都是不能被容許的罪惡。因為刻意隱瞞史料,就等於「篡改歷史」!我不認為馬政府會愚昧至此。

歷史上,凡是「篡改歷史」者,最終獲得的歷史評價,幾乎都遠不如未篡改前的狀態,當今藍營政府,務必引以為鑑!

馬英九最希望兩岸能夠民主統一。但假如台灣政府連個史料都保護不了,連個轉型正義都實現不了,連個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傷痕都沒人敢揭露,那更遑論要讓中國13億人去享有任何民主了,兩岸民主統一就變得絕不可能實現。

因為中國一旦民主化,就必定要去揭露大躍進、文革、六四、西藏、新疆、法輪功...等等慘無人道的歷史真相,否則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

結論:

「正義/正直是從“不隱瞞”開始」,這句話不論是對個人而言,或對國家,對歷史而言,都成立!

台長: 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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